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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受贿罪辩护律师:​单位受贿和受贿罪有什么区别?

来源: www.dalvshi363.com发布时间:2021-07-06
北京受贿罪辩护律师单位受贿和受贿罪有什么区别?
一是两者的主体不同。前一种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后一种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
二是二者立案标准不同。前一款规定的立案标准为:个人受贿5000元以上,个人受贿5000元以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贿赂行为给国家或社会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2)蓄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不良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
对单位行贿罪定罪量刑标准为:单位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故意刁难、要挟当事人,使当事人蒙受不良后果的;
(2)强行索取财物;
三、造成国家或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从从轻处罚情节的角度,我国将其划分为法定从轻处罚情节和酌情从轻处罚情节。就后者而言,实际上法官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即并非一定要对罪犯从轻处罚。而且关于受贿罪的从轻情节的内容,以上小编也作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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