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四川省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四川省监委对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吴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吴锐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纪法意识淡薄,对抗组织审查;长期与企业老板“亲”“清”不分,甘于被“围猎”,收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巨额钱款、车辆;假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为子女在承揽工程方面谋取利益;奢靡享乐,追求低级趣味;对配偶、子女严重失管失教;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信贷方面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物。
吴锐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之后仍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极坏,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农业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吴锐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吴锐政务开除处分;四川省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吴锐简历
吴锐,男,汉族,1963年8月出生,四川洪雅人,1979年12月参加工作,199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6年2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乐山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2013年10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
2015年11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2015年12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兼营业部党委书记、总经理;
2017年11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兼成都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2020年9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副巡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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