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刘虎山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在接受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虎山简历
刘虎山,男,汉族,1967年7月出生,湖南湘潭人,198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
1987年7月至1992年2月,在西藏自治区电力厅平措电厂工作;
1992年2月至1994年1月,任西藏自治区拉萨电业局办公室秘书、副主任;
1994年1月至1995年4月,任西藏自治区拉萨电业局局长助理;
1995年4月至1998年8月,任共青团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发展部主任科员;
1998年8月至2001年11月,任西藏自治区巴松措青少年活动营地主任(副县级);
2001年11月至2003年10月,任中国青年旅行社西藏分社总经理(正县级);
2003年10月至2004年6月,任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计划财务装备管理处正处级干部;
2004年6月至2009年1月,任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计划财务装备管理处处长;
2009年1月至2012年4月,任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2012年4月至2014年2月,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区政府驻成都办事处党委委员、副主任;
2014年2月至2014年12月,任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委常务副书记(正地级);
2014年12月至2015年9月,任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委副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5年9月至2021年5月,任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委副书记、市长;
2021年5月至2022年4月,任西藏自治区政协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政协第十一届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秘书长候选人;
2022年4月免职。
来源 中纪委 2022-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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