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吕梁市委批准,吕梁市纪委监委对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双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双平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借操办婚丧事宜之机敛财,违规收受他人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借操办丧事之机敛财,违规收受他人礼品礼金;违反群众纪律,为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对分管部门工作疏于监管,导致案件处理不当;违反生活纪律,追求低级趣味,多次组织参与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徇私枉法和受贿犯罪。
刘双平身为党员干部、司法工作人员,理想信念丧失,纪法底线失守,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吕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吕梁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双平开除党籍处分;由吕梁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刘双平简历
刘双平,男,汉族,1963年11月生,山西孝义人,本科学历,1983年9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2年7月,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吕梁检察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2004年10月,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正县级检察员;
2015年9月,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正县级检察员;
2021年5月,被免去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职务;
2021年6月,被免去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正县级检察员。
发布时间:2021-12-09 来源:山西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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