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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能否减刑或假释

来源: www.dalvshi363.com发布时间:2021-08-03

一、受贿罪能否减刑或假释

受贿罪如果达到减刑条件,可以减刑或假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根据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根据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二、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另据本法第93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当然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拟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由故意构成,只有行为人是出于故意所实施的受贿犯罪行为才构成受贿罪,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如果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利益,而无受贿意图,后者以酬谢名义将财物送至其家中,而前者并不知情,不能以受贿论处。

综上所述,犯受贿罪后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或假释。经过以上的详细介绍,相信读者对受贿罪能否减刑或假释以及相关法律知识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北京刑事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

给当事人的一点忠告

第一不要迷信所谓的官方大律师。

不要迷信所谓的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这些所谓的红顶派律师,在办理案件中,经常欲言又止,保守收敛。他们的社会职务要求他们必须讲政治,不可能激烈对抗,反而自缚手脚。越是重大疑难案件,越是不要迷信这些红顶律师。有些已有一官半职的律师,精力早已不在业务上,他们收费高昂,但可能起不到你想要的效果。

第二不要过分信任熟人介绍的律师。

有些律师在地方上主要靠一些人脉关系,他们善于社交,把很多时间花在维系关系。有时还暗示在公检法的工作背景和关系,可以运筹帷幄。其实这些早成过往,尤其是在政法系统整顿之后,人人自危。这些号称拉关系走偏门的律师,他们不但不会为你的案件但你其实没法判断。即使他们冒着风险跑关系,就肯定能成吗?他们大概率不会在案件上下太多功夫,忽悠的成分比较多。很多当事人就是吃了这样的亏,而且是哑巴吃黄连。

相关刑事知识:受贿罪是什么,受贿罪怎么处罚

受贿罪是什么,受贿罪怎么处罚

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金融业务活动中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受贿罪】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非国有金融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受贿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

2、犯罪客观方面

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权利所形成的便利条件。受贿罪的行为方式有两种:

(1)是索贿,即行为人在公务活动中主动向他人索取财物;

(2)是收受贿赂。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在对受贿罪进行介绍的时候,当然离不开对受贿罪构成要件的介绍。我们除了要了解受贿罪相关定义外,还要知道受贿罪在符合什么条件下才构成犯罪。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也是区别其他罪名之间的重要因素。

以上就是北京刑事律师为大家整理的有关知识,如果您还有更多的疑问,可以咨询北京刑事律师网专业律师,或者直接委托北京刑事律师网律师帮您摆脱法律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