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监委对吉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原副主任(副局长)张巍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巍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组织观念淡漠,在职务晋升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靠企吃企”,将手中的公权力作为谋私敛财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国有资产;滥权妄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与私营企业主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融资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财物。
张巍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巍开除党籍处分;由吉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吉林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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